广西废气处理工程聚焦黑臭水体的污染治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各地将如何攻坚?
任务艰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目前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任务有多重呢?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提升城市百姓满意度和获得感的具体措施,也是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和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今年5月上旬起,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32个督查组,对30个省(区、市)70个城市先后开展3批次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全部结束。第一批和第二批督查组对地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739个黑臭水体进行现场检查,其中57个为未消除黑臭,占7.7%。此外,督查组通过查阅地方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核实举报信息以及扩大巡河范围,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国家上报的黑臭水体,包括:广州102个,深圳80个,无锡18个,扬州14个,东莞12个,上海11个,贵阳4个,南昌3个,芜湖2个,北京、天津、太原、福州、成都、昆明、南京、武汉、随州各1个。
督查组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按照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低于90%、其他城市按本省分配消除比例进行评估。在第一批和第二批被督查的46个城市中,25个达到了治理目标,21个未达到治理目标。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对3个批次的督查情况进行梳理,印发督办函,把专项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移交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
对症下药,既要治标也要治本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透露,从督查情况看,黑臭水体治理存在3个主要问题:一是控源截污不到位。督查期间发现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共5大类339个,涉及176个水体(占上报已完成整治水体总数的23.8%)。控源截污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存在非法排污口、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方面。另外,督查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超排、偷排,建成区外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也是影响黑臭水体治理效果的重要原因。